為促進鐵路發展,經國務院批準,國家發展改革委、鐵道部2013年2月17日下發《關于調整鐵路貨物運輸價格的通知》(發改價格〔2013〕261號),決定自2013年2月20日起,調整鐵路貨運價格。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對全路實行統一運價的營業線貨物運價進行調整,貨物平均運價水平每噸公里提高1.5分。調整后的“鐵路貨物運價率表”見附件。
二、膠新線、臨沂北線、西合線、南陽西線、小厲線、贛龍線、渝懷線、遂渝線貨物運價按國鐵統一運價執行。
三、大秦、豐沙大、京原、京秦四線煤炭現行運價不變。
四、按照《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調整南昆鐵路貨物臨管運價的批復》(發改價格〔2006〕323號)的規定,南昆線、威紅線執行的貨物特殊運價相應調整如下:整車貨物每噸公里0.1421元,自輪運轉貨物每軸公里0.4263元;零擔貨物每10千克公里為0.001421元;集裝箱貨物每箱公里運價率分別為:20英尺箱3.5525元,40英尺箱4.8314元,空自備箱按重箱費率的40%計算。
五、按鐵道部《關于明確農用化肥鐵路運價優惠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》(鐵運函〔2004〕364號)第二條“各類線路化肥運價”執行的化肥運價率每噸公里由 “0.0826元”調整為“0.0976元”;其他國鐵營業線和國鐵控股合資鐵路化肥運價,現執行每噸公里0.0826元的,調整為0.0976元。
六、各級貨運、信息部門要按規定做好貨票系統制票軟件的測試和更新工作。
七、各車站要按規定做好明碼標價工作和對外解釋工作。
鐵運電〔2013〕21號
鐵道部
二○一三年二月十九日
(關鍵字:鐵路貨物運價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