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 規模可催生經濟利益,但“大不能倒”的激勵和治理不善也將導致扭曲,且由于私人利益或股東影響,即使銀行(行情 專區)規模過大,其也將缺乏“瘦身”動力 ]
國際貨幣基金組織(IMF)最新發布一份題為“銀行規模和系統性風險”的備忘錄指出,銀行業存在著規模經濟和系統性風險的權衡。
“自上世紀90年代晚期,大型銀行規模激增,且更熱衷于傳統借貸業務之外的市場活動。在受益于規模經濟的同時,大型銀行更易于陷入系統性風險的‘黑洞’。”IMF在備忘錄中稱,大型銀行面臨資本金和穩定融資比率的“雙低”以及市場參與度和組織復雜性的“雙高”。
規模經濟 vs 系統性風險
自從上世紀80年代以來,金融創新和去監管化的兩股巨浪呼嘯而來,深刻影響著全球金融系統。追根溯源,二者皆緣于信息技術革命。由于信息可獲得性的增強,可交易性資產增多,這也使金融市場的觸角不斷向外延伸。
備忘錄特別指出,兩股巨浪“利弊相生”。金融創新和去監管化擴大了融資范圍,并產生大量“福利”。同時,二者也影響了銀行系統結構。其主要影響如下:第一,金融危機前十年,銀行(尤其是大型銀行)規模膨脹,最為夸張的銀行資產負債表甚至翻了四番,且銀行市場集中度在多數先進經濟體中激增;第二,銀行擴大活動范圍,在傳統借貸業務之上大范圍納入市場化運作,包括自營交易、做市(market making)、持有證券化債務等。
緣何金融系統的變化對大型銀行影響尤甚?備忘錄指出,這是由于大型銀行和中小型銀行的商業模式明顯不同。第一,大型銀行更多參與市場活動;第二,其資本充足率低于小型銀行;第三,其穩定融資比率(存款占總負債比例)低于小型銀行;第四,其分行眾多,運營結構更為復雜。
緣何大型銀行與眾不同?備忘錄提出三大原因:第一,大型銀行受益于規模經濟;第二,其獨享“太大不能倒”的補貼(實則缺乏效率),因此借債成本低廉,這也鼓勵其擴大了杠桿倍數、從事風險更高的活動;第三,銀行規模膨脹是“帝國建設”(做大業務)、治理不善的后果,經理人意在從規模優勢中攫取更多私人利益。
可見,銀行規模存在著規模經濟和系統性風險的權衡。雖然規模可催生經濟利益,但“太大不能倒”的激勵和治理不善也將導致扭曲,且由于私人利益或股東影響,即使銀行規模過大,也將缺乏“瘦身”動力。
全球監管加碼
實踐經驗表明,“雙低”和“雙高”使大型銀行更易滋生系統性風險。備案錄提出,關注大型銀行風險至關重要。其一,大型銀行對實體經濟舉足輕重,為企業和家庭的主要融資渠道;其二,大型銀行為金融系統的核心。因此,金融業邁進了一個新的“再監管化”時代。
吸取了2008年金融危機教訓,全球金融監管機構正試圖改革金融監管制度,尤其是在試圖拆分“全能銀行”,隔離銀行業高風險活動與基本存款業務上,各國監管者正不遺余力——美國有“沃克爾規則”(Volcker Rule),英國有“維克斯框架”(Vickers Framework),歐盟則有利卡寧提案(Liikanen Proposal)。此外,全球政策框架當屬巴塞爾協議,其高聲疾呼,“壓倒一切的目標是促進國際金融體系的安全與穩健”。
縱然監管正不斷加碼,但大型銀行可能仍將“氣勢不減”。雖然“太大不能倒”的補貼和公司治理短板,銀行規模過大或不利于社會福利。但是,大型銀行的規模經濟無法忽視。備忘錄稱,目前“最優”(optimal)的銀行規模尚無法確定。
(關鍵字:國際貨幣基金組織 IMF 系統性風險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