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月21日報道:發展多年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將迎來多項調整,包括區域布局、區域功能等。這是海關總署副署長孫毅彪20日在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透露的信息。
海關特殊監管區域,是由國務院批準,在我國關境內實施稅收等優惠政策,開展保稅加工、保稅物流、保稅服務等多元化業務,由海關實施監管的特定區域。在國外一般被稱為自由貿易園區。目前,我國有海關特殊監管區域129個,正在辦理的有12個,待辦的50多個。除青海、西藏外,我國其他省區市均有海關特殊監管區域。
下一步發展海關特殊監管區,海關總署擬整合優化區域類型和數量。
“現在有保稅區、出口加工區、保稅物流園區、保稅港區、綜合保稅區、跨境工業園區六種類型,今后,原則上統稱為綜合保稅區,這是方向。”孫毅彪說,海關總署最近正在進行整合。
去年以來,海關總署先后對土地利用率不達標的41個特殊監管區域進行了通報整改,引導區域從量的增長轉向質的提升。
“尤其是對于土地利用率低——規劃幾平方公里,但是只開發了一小部分,大部分土地還在閑置的,我們提出整改要求、黃牌警告。對不整改的,就要紅牌退出。”孫毅彪說,目前有的整體退出,也有的部分退出。“我們預計,41個區域整改到位后,土地利用率將會在原有的基礎上提高十幾個百分點。”
同時,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分布將有效對接國家戰略。據介紹,近年來,圍繞國家“一帶一路”、京津冀協同發展、長江經濟帶等發展戰略,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布局在不斷優化。
海關的數據顯示,在三大戰略省區市區域,共有海關特殊監管區116個,占總數的89.9%。同時,新設正向中西部和東北地區傾斜。2015年以來,中西部及東北地區新設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7個,占新設總數的63.6%。
“下一步,還將考慮海關特殊監管區域與‘一帶一路’國家戰略相銜接。”孫毅彪稱,“一帶一路”沿線國家有很多類似我國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的自貿園區。我國要在沿線國家的海關間實現互聯互通,為企業“走出去”提供更好的便利通關措施和制度,實現國際產能合作,形成良好互動。
在調整清單上,優化產業結構、促進新型業態發展也是下一步發展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的重點。如在拓展海關特殊監管區功能方面,將積極探索賦予區內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、內銷貨物選擇性征收關稅、貨物按狀態分類監管等試點。
孫毅彪介紹,優化產業結構、促進新型業態發展,一是要“長”。“長”是指產業鏈要延伸,不能光有一個制造,還要有研發、售后服務,提高其價值和附加值。二是要“高”。“高”是核心價值。跟國外的加工制造業比拼,拼的是核心競爭力,因此要向高端制造進行拓展。三是要拓展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的功能。“要使海關特殊監管區里的功能拓展,按貨物狀態分類監管,選擇性征收關稅等。這些我們正在會同財政部、稅務總局有序推進。”
(關鍵字:保稅區)